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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一個明亮的人,如何能理解黑暗?──《罪行》德國律師的思索

作者:費迪南.馮.席拉赫 

Isbn:978-986-134-355-6

出版社:先覺

 

───

 

內容簡介:

 

  48則揉合寂寞與幸福、悲傷與救贖的書寫,

  冷硬的文字,敘述的是現實的荒謬與命運的無常,

  寫的是人性的殘酷與美好,

  寫的是我們,與這個活生生的世界。

 

  國外媒體盛讚:

  「當今德國最重要的作家!」

  《罪行》《罪咎》與《懲罰》三部曲之後

  德國知名律師作家費迪南.馮.席拉赫最貼近真實自我之作

 

  一向重視隱私,慣於述說旁人故事的德國知名律師費迪南.馮.席拉赫,透過手術刀般的筆鋒,以48篇只有編號、沒有標題卻發人深省的短文,呈現他獨特的思考脈絡;更難得地揭露了他的私密往事,既滿足讀者對他的好奇,也有助於對其作品的理解。

 

  本書對人性、寂寞、對幸福的追求與挫敗、文明的進步與退步、歷史的教訓與重演、人權與法治、失控的民粹議題等,都有所抒發與著墨。作家回顧過往的人生,試圖從他眼中這世界的美好與荒謬,釐清自己何以成為如今的這個「我」。

 

  透過馮.席拉赫看待人間百態的思緒,這部形式與閱讀感獨具一格的著作,帶我們釐清理解世界時的盲點,並且看見在絕對的黑白之外,那片灰色地帶裡,我們不忍直視卻不能停止思考的事。

 

 

因為聽說作者的小說很好看,先看本短的雜文集,結果非常好看!是我的菜!之後一定要來讀小說。

 

這是本很憂鬱的書,但作者又有自己獨特的世界觀以應對那份憂鬱。看著他的文字,好像可以慢慢的接受這樣的活,這樣的死。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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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4

 

  卡爾特斯知道關於死亡的一切。他曾待過奧許維茲、布亨瓦德以及特洛格利茨/雷姆斯多夫的集中營,他活了下來。一九四五年他獲得了自由,當時他才十六歲。他寫道:「我認為我已經活過了這一生的所有瞬間。人生已經結束了,而我還在。」

  要求我們愛自己是種奢求。但是門面得要守住,這是我們最後的依靠。

 

 

p.51

 

  那時我沒有錢,常在這種廉價咖啡館裡久坐。我不知道原因是否在於我待在巴黎時是在一個會受地方影響的年紀,一切對我來說都是新鮮的,但我如今仍會夢見這座城市,夢見它的氣味和顏色,夢見那裡的朋友,夢見那段時光。那時我們自以為做什麼都會成功,因為我們所知有限,也因為現實尚未掌控我們。

 

p.72

 

  不,故鄉不是一個地方,而是我們的回憶。

 

p.86-87

 

  「人之尊嚴」擺在《德國憲法》的開頭並非偶然,「人之尊嚴不可侵犯」是這部《憲法》最重要的一句話。《基本法》的這第一條具有「永久保障」,只要《基本法》還適用,就不能更改。「人之尊嚴」是啟蒙時期的偉大理念,能夠化解仇恨和愚蠢,這個理念對生命是友善的,因為它知道我們的有限,透過這個理念,我們才在深刻而真實的意義上成為人類。可是「人之尊嚴」並不像一條手臂或一條腿一樣是人體的一部分,而只是個理念,它是脆弱的,我們必須加以保護。

  來自基輔的這位律師說得對。根據柏林反猶太主義監察組織的資料,二○一七年在德國首都記錄有案的反猶事件共有九百四十七件,比前一年增長了六成。以仇恨的態度來面對世界是最可怕、最幼稚,也是最危險的。情況愈來愈糟,而且這些犯罪行為早已不再是邊緣現象。

  埃里希.凱斯特納寫道:「過去必須說話,而我們必須聆聽。在那之前,我們和過去都不得安寧。」這話說得沒錯。我們必須理解我們如何成為今日的我們,也必須理解我們可能再度失去什麼。當我們發展出意識,並沒有什麼理由顯示,有朝一日我們的行事原則會與我們的猿人祖先有所不同。假如按照大自然的法則,我們就也會把自己所增長的能力用來殺死弱者。但是我們做了不同的事。我們為自己制訂了法律,建立不偏好強者,而是保護弱者的道德規範。這就是使我們身而為人的最高意涵:對他人的尊重。古波斯帝國的居魯士大帝在三千年前解放了奴隸,他宣稱人人都有選擇宗教信仰的自由,儘管出身不同,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同等的對待,這在人類史上是頭一遭。居魯士大帝的律令就寫在《世界人權宣言》的前四條裡。今天如果我們不保護少數—不管他們是猶太人、移民、難民、同性戀者還是其他少數族群,我們就會重新陷入蒙昧之中。英國《大憲章》、美國《人權法案》、法國《人權宣言》,以及如今自由世界各國的《憲法》,這些都是我們的勝利,讓我們超越了自然,也超越了自己。就算我們極端厭惡去碰觸今日的暴行,也別無選擇。只有我們能夠去對抗這種野蠻、厥詞和猖狂。

 

  我問過這位律師,問她為什麼承擔這一切。她說:「不然該由誰來承擔呢?」

 

 

p.95-96

 

  重點從來都不在於理論和制度。生命只有短短一刻,幾年之後我們全都會死。我們有限、脆弱、易受傷害,而且我們從來都無法完全理解我們的人生,就算我們偶爾自以為能夠,但其實我們從來都無法完全理解自己的人生。歌德在兩百多年前寫道:「人類一生下來就處於一種受限的狀態;他能領會簡單、明確、近在眼前的目的;〔……〕可是一旦他走得遠了,他就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這句話的中肯之處在於它的樸素。至少對我來說,「善」「惡」「道德」「真相」這些概念如今變得太大、太廣。有二十年的時間我替謀殺犯和殺人犯辯護,見過鮮血淋漓的房間,見過被割下的頭顱、被扯下的性器、被切碎的身體。我和身處深淵邊緣的人談過話,他們赤裸、崩壞、迷惑,對自己感到震驚。而在這麼多年以後,我明白了人類是善還是惡這個問題完全沒有意義。人類無所不能,他可以譜出《費加洛婚禮》,建造出西斯汀教堂,發明盤尼西林,也可以發動戰爭,奸淫擄掠和殺人。這始終是同樣的人類,這個光芒四射、絕望、飽受折磨的人類。

 

p.118

 

  我在這裡第一次閱讀托瑪斯‧曼的《魔山》,當時我一句也沒讀懂,因為我還不了解時間是什麼。

 

p.120-121

 

  此刻我憶起的那一天,下了整夜的雪,早晨非常寒冷,也非常明亮。那頭小鹿躺在柴堆後面。牠還活著,左前腿夾在鐵製的捕獸夾裡,骨頭被夾碎了,流了很多血。那個捕獸夾是我們之前在工具棚裡找到的。我們把它打開,在前面撒上葵花籽和燕麥片,想像著會補到一隻狼或一頭熊──雖然這個地方既沒有狼也沒有熊。現在那頭鹿躺在那兒,牠很害怕,在雪地裡失血過多。

  神父蹲跪在那頭鹿旁,把手擱在牠眼睛上,撫摸著牠,然後扭斷了牠的頸子。他的動作很快。然後他從工具棚裡拿來十字鎬和鐵鍬。我們挖了一整個上午,因為土地被凍得很硬。我們把那頭鹿放進土坑,血黏在神父的長袍上。他沒有把那隻動物稱為「上帝的創造物」,沒有豎立十字架,也沒有念誦禱文。白雪現在被弄髒了,我們既疲倦又羞愧。

  神父說,一個人只需要三種品德:勇敢、堅強和溫柔──勇敢的動手去做,堅強地忍受失敗,並且溫柔地對待別人。他在我十二歲時去世,被安放在校內小教堂的靈床上。他的臉色白中泛青,自我認識他以來,他第一次穿著一件沒有沾滿煤灰和食物殘渣的長袍。我喜歡這個老人家。

  在希臘的德爾菲神殿上方寫著:「認識你自己。」阿波羅這樣勸告希臘人,那位老神父在第一堂課時把這句話寫在黑板上,如今這句話被印在T恤和汽車貼紙上。但這是做不到的,沒有人能夠認識自己。我們知道死亡,而這就已經是一切,這就是我們全部的故事。

 

p.134

 

  人不會因為書本而感到絕望,應該要反過來說:是我們在尋找為我們而寫的書。以克萊斯特來說,是康德向他說明了他何以失去了立足之地,亦即失去了我們稱之為現實的東西。

 

p.147

 

  經歷過由我負責辯護的許多刑事訴訟之後,我理解到澄清事實有時能對受害人有所幫助。唯有當我們認識了邪惡,我們才能和邪惡一起繼續生活下去。

 

p.163

 

  愛比克泰德的《語錄》用下面這幾句話開頭:

 

  有些事在我們掌控之中,有些事則否。在我們掌控之中的是:接受和理解、行動的意志、渴望和拒絕──由我們自己觸發並且要為之負責的一切;不在我們掌控之中的是:我們的身體、財產、社會聲望和地位──簡而言之,並非由我們自己觸發並且要為之負責的一切。

 

p.196

 

  他曾在巴勒摩的一個日晷上讀到一句拉丁文:Vulnerant omnes ultima necat──分分秒秒都傷人,最後一刻要人命。這一刻何時到來並不重要。我們並沒有活下去的義務,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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