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讀書日:荒野之狼

書名:荒野之狼(Der Steppenwolf

作者:赫曼.赫塞 

譯者:闕旭玲

ISBN9789864771400

出版: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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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能為我們帶來銳變與勇氣,能徹底改變我們人生的書少之又少。但《荒野之狼》就是這樣的一本書。」──法國當代知名作家費德利克˙貝松岱(Frederic Beigbeder

 

「從前有個人名為哈利,大家管他叫荒野之狼。他以兩腳行走,身穿衣服,是個人,但骨子裡卻是匹不折不扣的荒野之狼。」這本一九二七年出版的小說《荒野之狼》奠定了赫塞享譽國際的文豪地位。二十世紀六年代和七年代這本書又再次掀起全球性的赫塞熱。

  

「哈勒是一個承受痛苦的天才,哈勒,一如尼采曾精闢闡述過的那樣,將自己鍛鍊成了一個極能忍受痛苦的人,他所具有的是一種超凡的、沒有極限,且可怕的承受痛苦的能力。」這本書敘述的是一位無政府主義者在義憤填膺之餘恨不得徹底殲滅百貨公司和大教堂這類錯誤的存在,恨不得給市民階級之世界秩序一記狠狠的迎頭痛擊。這是一個自我革命者的故事……《荒野之狼》是一部勇於挺身而出對抗市民階級的文學巨作。」──德國詩人、劇作家阿爾弗雷德˙沃芬斯坦(Alfred Wolfenstein

 

請與我們一同進入這狼性與人性交織出的多彩奔放的鏡像故事中──「他自稱為荒野之狼,這稱呼當時讓我覺得有點奇怪又困擾。天啊,這是哪門子的稱法?可是後來連我自己都這麼稱呼他。不僅僅是因為習慣,還因為我在心裡確實一下子就認同了這樣的稱呼,除了荒野之狼,至今我想不出其他更符合他形象的說法。一隻誤闖我們家,誤入城市,誤入群體生活的荒野之狼──就他的形象而言,這名稱真是再貼切不過:他那略帶羞澀的孤獨模樣,他的野性,他的不安,他的鄉愁,他那無所依歸、沒有故鄉的模樣。」

 

 

我覺得這是一本很難評論的書。

一方面他把主角哈利的孤獨、疏離寫得相當好,很多句子也讓我反思很多,但劇情後半部越來越魔幻的劇情,讓我有點不確定作者想表達些什麼,尤其結尾,哈利說願意接受永恆的痛苦這段,我實在沒看懂這是…什…麼…意…思。(找了好多這本書的評論,都沒看到人討論結局,悲傷)

 

也許等到更為年長,我會對這本書有更多的體會吧。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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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

 

  可惜這樣的荒野之狼,其人生卻只能淪為印證此一事實的悲慘例子:不愛自己的人也絕不可能愛別人,自我厭惡者亦復如是,最終必定只能陷入悲慘的孤獨和絕望中,換言之,他的下場跟可鄙的自私者其實一樣。

 

p.19

 

  「您看,這一句也好棒,寫得真好,」他說,「我唸給您聽:『我們應該為痛苦而感到驕傲,任何一種痛苦都能讓我們憶起自己的高人一等。』寫得真好!比尼采整整早了八十年呢!不過這句不是我原本要唸給您聽的那句--等等--喔,找到了。您聽:『絕大多數的人在學會游泳前不願意游泳。』真是好笑,對不對?哈,人們當然不願意游泳!因為他們天生就是陸地生物,而非水中動物。就像人當然不願意思考,因為他們的存在是為了生活,而非為了思考!是啊,樂於思考的人,把思考當作頭等大事的人,雖然可以因此獲益良多,卻也可能因此而錯把水域當陸地,所以總有一天會溺斃。」

 

(備註:前文指該句子出自諾瓦利斯)

 

p.37

 

  真不可思議,人竟然可以什麼東西都吞下肚!我先看了十分鐘報紙,透過眼睛將某個不負責任的傢伙之精神採物給吞下了度;那傢伙囫圇吞棗的將別人的話就這麼吞下去,然後又完全未經消化的吐出來,我竟然也跟著把它們吞下肚,並且還足足吞了一整個專欄。

 

p.134

 

  「縱使知道自己的努力與對抗終將徒勞無功,你的人生也不會因此淪為平庸和愚蠢。哈利啊,真正的平庸是,那些被你視之為善,視之為理想的事,你為了它們而奮鬥,並執意一定要讓它們實現,這才叫平庸。理想是用來實現的嗎?生而為人,我們活著是為了要對抗死亡的嗎?不,不是,我們活著首先是為了要恐懼死亡,然後是為了要懂著愛惜死亡。正因為我們會死,所以我們那微不足道的人生才會在某些時刻綻放出一個小時的璀璨與美好。」

 

p.145

 

  那本荒野之狼的小冊子和赫爾米娜,他們都認為人有上千個靈魂,這樣的見解真是沒錯,現在的我,每天除了原本有的那些靈魂,總能在自己身上見識到其他新的靈魂,它們對我有各式各樣的要求,它們喧嘩而吵鬧,卻也讓我具體的看清了至今為止我對自己這個人的看法其實只是一種幻想。我的某些能力和嘗試,偶然的表現得非常出色,於是我便認定這就是我了,並根據這些特色來勾勒出哈利的形象,然後過起所謂屬於哈利的生活。但這個哈利其實只是個在文學上、音樂上,和哲學上稍有鑽研和特殊長才的人--但我卻因此把自己的其他部分,混雜著各種能力、慾望、傾向的其他部分,通通當作是缺點,通通歸咎於荒野之狼。

 

p.160

 

  在這個充滿愛意的夜晚,過去的種種影像竟再次粉墨登場,它們顯得年輕又鮮明。它們讓我再次意識到一件在我悲慘人生中業已淡忘的事,那就是:我的這些如星辰般永恆的經歷,是它們賦予了我的人生內容與價值,它們將永不毀滅的繼續存在。這些事雖會被我遺忘,卻不會因此而毀損或消失。這些事一樁樁、一件件都是我生命中的傳說,它們耀眼得宛如星辰,賦予我人生永不毀滅的價值。我的人生雖辛苦、混亂,且不幸,甚至經歷過許多最後不得不放棄或被否定的事,但它們體現的卻是人類命運萬般痛苦的真實滋味,雖痛苦卻豐富--光榮而豐富,並且讓我在悲慘中依舊擁有如王者般的人生。即便這一小段人生之路,直到最終殞落,我都只能悲慘的虛度,但生命的核心卻是高貴的,因為它自有其樣貌,自有其血統,這一切無關乎金錢,只關乎永恆與璀璨的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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