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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不只是厭女:為什麼越「文明」的世界,厭女的力量越強大?拆解當今最精密的父權敘事

作者:凱特‧曼恩(Kate Manne)

ISBN:9789863447177

出版:麥田

 

───

 

內容簡介:

 

每個男人心中都藏著一名厭女者嗎?絕非如此。

厭女不是病態心理、不是人格問題,更非「男性專屬」,

它是結構的打手、父權的機器,是一個強制女性不得踰越本分的執法機構──

而99%的人都深受其害,無論男女。

 

◇為何談性別歧視之外還要談厭女情結?兩者有何不同?

◇厭女情結如何與性別歧視攜手合作,將女性分為好女人與壞女人,獎懲並行、分而治之?

◇為何在越是貌似性別平等的「後父權」國家,厭女的反撲越劇烈?

◇厭女者聲稱他們並非仇視全體女性,只厭惡「做出特定行為的女性」,謬誤何在?

◇為何女性特別容易原諒厭女的男性,有時還比男性表現得更加厭女?

◇為何大眾傾向於責怪厭女攻擊的受害者,甚至認為她們罪有應得?

◇厭女情結如何巧妙地偽裝成「理性中立客觀」,潛藏於集體意識之中?

◇政壇作為「有毒陽剛氣概」之傳統典型場域,使得當代女性政治人物面臨什麼樣的巨大挑戰?

 

本書為康乃爾大學哲學系副教授凱特‧曼恩一槌定音之作,出版後在性別學術界獲得極大迴響。其論述以女性主義分析哲學角度出發,另闢開創性觀點,且大幅討論知名社會與政治案例,將過去許多曖昧難辨的厭女現象解析得更為透徹,不僅翻新了社會大眾對「厭女」一詞的既定刻板印象,更指出過往相關解釋的偏誤與不足。曼恩指出,厭女情結乃是一敵意系統的展現,與其採用心理學解釋,更應詮釋為一種社會政治現象,方能尋求解決之道。當厭女結合了社會慣習,深植人心,往往難以察覺或對抗,本書則為「拆解厭女」提供了最關鍵的指引。

 

╱╱╱

 

  「模擬一個簡略的實例可能有助於我們思考。想像一個人在餐廳裡,他期待自己不僅要獲得恭敬的對待──顧客永遠都是對的,他所點的餐點更要被殷勤地奉上,還要伴隨一個笑容。他期待餐廳令他感覺受到照料且與眾不同,同時他的餐點會被送到面前(這對他來說,是一個有點弱勢但同時又富有權力的位置)。現在,想像這個客人感到失望──因為他的服務員並沒有在服務他,雖然那是因為她正在招呼其他桌的客人,或者,也許她看來像在懶散地四處閒晃,或單純在做她自己的事,因為不明原因而忽視了他。更糟的情況是,她可能看似在期待從他身上獲得服務,使兩人的角色發生了令人困惑的反轉。不論哪一種情況,她表現出來的舉止態度都不是他在這類情境中所習慣的。我們很容易能夠想像,此人會變得迷惘,進而怨懟;我們很容易能夠想像他用湯匙敲擊餐桌;我們很容易能夠想像他的挫折感爆發。

  很顯然,這只是一個簡略的例子,但我認為這確實為進一步的闡述和延伸奠定了一個大有可為的基礎;我們第一次看到了一個容易理解的情況,關於近似仇視和敵意的態度可能如何被激發出來,同時因為女性的性別以及──在此案例裡──因為認為她破壞了父權的規範與期待。此外,如果我們同意這是一個有效的例子,這例子也告訴了我們,厭女情結『不』必是什麼。它不需要針對所有的女性,相反的,它可以只針對特定的女性,例如那些被看作不服從的、怠忽職守的,或違反規則的女性。」──凱特‧曼恩

 

 

 

這本書的論點強而有力,所舉出的各項例子(川普及其團隊成員厭女言論、史丹佛透納性侵案、2014年伊斯拉維斯塔槍擊事件等)及其分析都很有意義。

但,這本書實在太難讀了!摘一段p.326的文字來說明我閱讀時的疑惑:

 

試圖破壞現存的權力關係充滿了道德危險,而面對那些堅信這麼做從來就不合理的人,我的問題是:為什麼?更進一步來說,假如「扮演受害者」無可避免地會遭受譴責,那麼是為了誰呢?對誰有害?許多時候,面對實踐厭女情結的男性們,受制於厭女情結的女性理應要將注意力引到她們所受的道德傷害上。不令人意外地,這種揭露並不受歡迎,而這麼做的嘗試則帶有威脅性。

 

(1)「試圖破壞現存的權力關係充滿了道德危險,而面對那些堅信這麼做從來就不合理的人,我的問題是:為什麼?」

這句像是英文直譯,這樣譯是能看懂,但自己需要多讀兩次來理順作者的意思。我沒有看過原文,斗膽改成這樣:「對那些堅信破壞原有權力關係會動搖道德規範的人,我想問:『為什麼會這麼認為?』」

(當然我自己的理解可能有誤,但一本想要釐清觀念的書反而需要讀者自己重新去解讀有點荒唐)

(2)「受制於厭女情結的女性理應要將注意力引到她們所受的道德傷害上」

這句我就看不懂了。「理應」→是社會要求女性應該這樣?還是女性為了擺脫厭女情結所以應該這樣?完全不懂這句話的主體是誰。

(3)「道德危險」和「道德傷害」這兩個字像直譯,中文是這樣翻譯嗎?大家的常用字是這個嗎?(我有去google但不知道該對應啥)

(4)「不令人意外地,這種揭露並不受歡迎,而這麼做的嘗試則帶有威脅性。」

連結前後文看不出來「揭露」了什麼,然後不受誰歡迎?不受實踐厭女情結的人的歡迎抑或擺脫者?這麼做的嘗試有威脅性,威脅了誰?(這段一樣主詞不明確)

 

綜上,才短短不到兩百字就有那麼多讓人困惑的地方,更別提閱讀整整四百頁會讓讀者有多挫敗。我在看的時候一直疑惑這是作者的行文風格?還是論文書寫本來就是這樣?又或者翻譯問題?

其實這本書的重要性完全在厭女情結的分析及脈絡,但它讓讀者反而在文字上迷路,我覺得很可惜。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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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7

 

  當身處支配地位的男性在女性身上尋求各種道德支持、讚賞、注意力與其他情感時,女性可能不是單純的人類同胞(human beings),而是被當成人類付出者(human givers)。她不被允許和他一樣,如果她付出得不夠,或付出的對象不正確、沒有用正確的方式或以正確的精神付出,那她就可能會惹禍上身。而如果她在這件事情上犯錯,或是她為自己尋求相同的支持和注意力,那就有可能遭遇到厭女情結的怨懟、懲罰和憤慨。

 

 

 

 

p.60

 

 有些時候,「如何對抗厭女情結」這個問題的答案簡直明顯得不能更明顯了:

不要參與或鼓勵它、試著阻止它,諸如此類;有些時候,我們面臨許多可能性,它們的風險與成本必須和可能的獎勵與好處相互比較、衡量;還有些時候,我們一點都不清楚該怎麼做,而我們必須發展策略、實驗、謹慎行事,諸如此類。無論什麼情況,我猜想,對抗厭女情結都將像是一場亂七八糟的零售事業,難以取得批發式的幾個少數答案,正如同大多數長期的道德和社會維修工程一般。

 

p.89

 

  厭女者可以愛他們的母親,更別提他們的姊妹、女兒、妻子、女友和秘書。他們不需要恨所有的女性,或甚至絕大部分的女性;重要的是,他們傾向於恨那些直言不諱的女性。

 

p.110

 

  很多時候,這些各式各樣的「抑女」行為所反映出的,並非女性實際上究竟如何被看待,而是動態、主動,並且強而有力的巧妙操作,以便在女性有著逾越本分的想法時叫她們安分守己。因此我認為,來自個別主體的厭女情結其實較無關信仰,而是更涉及欲望--要求世界能夠維持在父權秩序之下或與其接軌的欲望,和類似的心理狀態--至少一開始是這樣的。

 

p.117

 

  厭女情結在本質上就是自戀而妄想的。它把非個人的失望轉化成苦澀的怨懟,或某種「忿忿不平的理所當然」(aggrieved entitlement)的感受──若我們借用社會學家麥可.基梅爾為此發展的用詞來形容的話。厭女情結也能夠將主體和他完全不認識的女性之間的關係轉化成親密的,在一種想像的層面上。

 

p.168

 

  想想「蕩婦」這個稱號,它粗略的意思是,一個女性把自己的注意力給予太多的男性、錯誤的男性,以至於不正當地排除了「他」,但他理應才是正當的接收者。

 

p.283

 

  厭女暴力和性侵害一般由不起眼的、不像怪獸的人所犯下,我們必須要接受這個事實,特別是,如果我們要在此場域做出改進的話。若借用漢娜.鄂蘭的知名用語,我們必須接受厭女情結的平庸性。這是一個經常被中傷的想法,但在我看來,無論鄂蘭在觀察到阿道夫.艾希曼並不像一個怪物的過程中,推斷出什麼樣的結論,她對邪惡的平庸性所提出的基本道德論點在此刻不僅是前所未有地正確,更是至關重要且應該受到認可的。艾希曼看來平凡,甚至有點愚蠢──或具體來說,在他的例子裡,便如小丑一般,鄂蘭這麼寫道。(「不管檢察官多麼努力,每個人都能看到這名男人並不是一個『怪物』,但卻確實很難不去懷疑他是不是一個小丑。)那時對許多人(尤其是某些猶太美國人)而言,鄂蘭的描繪太虎頭蛇尾、太冷靜了,令人難以勇敢面對。

 

p.332

 

  心理學家勞麗.洛德曼(L. A. Rudman)提出了以下答案:人們(經常不自覺地)被鼓勵去維持性別階序,藉由對爭取晉升到高地位、陽性屬性的位置,或用其他方式威脅要這麼做的女性們施以社會懲罰。這個「地位不協調假設」 ( status incongruity hypothesis)和前述調查的結果一致,並有助於對它們做出解釋。一項引用該假設的近期研究以及海曼、洛德曼與合作者的其他著作顯示了,這份結果受到所謂「社會支配懲罰」(social dominance penalty)的居中影響,這類位置上主體性明確的女性(亦即有能力、有自信並堅定)被看作在陽性屬性特質方面有極端表現,例如傲慢和有侵略性。她們經常被描述成「頤指氣使的」和「閹割男人的潑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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