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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護家盟不萌?

作者:朱家安

Isbn:978-986-92786-4-5

出版:逗點文創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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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若同性戀過得比較差

護家盟要負起部分責任

 

   「在我寫下這段文字的時候,『護家盟』已經成為網路上的流行詞彙,用來描述保守、霸道、難以溝通的人或立場。此刻撰寫這本以『護家盟們』為假想敵,討論同性婚姻的書,並不是想指責他們的不是,而是向大家推薦一套在我看來還算完整的系統,來思考和回應社會對於同性婚姻的諸多疑慮。」

   「婚姻」是人權嗎?

   「歧視言論」有言論自由嗎?

   「宗教」可以提供道德指南嗎?

   「逆向歧視」又該怎麼解決呢?

 

   打著「都是為你好」的護家盟

   容易產生滑坡謬誤

   一切「愛最大」為號召的我們

   也常常陷入邏輯的困境

   當整個社會都在承受護家盟排放的廢氣

   當某些人就是管得特別多

   擁有這本書,不但可以拿來丟人

   還能理性討論、霸氣回應

   也將知道怎麼教小孩

   不再對下一代幸福茫然

 

 

超推薦!無論是就哲學層面還是護家盟交戰手冊實用面來看都是很棒的一本!

但坦白說我最推的點竟然是:這是一本讓我大笑最多次的哲學書!!!XD

哈,不過我的笑點非常奇怪,就是作者舉例時時不時自酸哲學系的句子(例:家庭會在小孩打算唸哲學系時受到傷害),莫名的戳中我笑點。哎呀我真是個無藥可救的怪人呀(自誇意味)

 

提醒一下,因為我抄都只抄部分,建議對內容有興趣的讀者還是直接看整本書,才不會錯過哲學思考和辯論的脈絡唷~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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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

 

  從「我們不清楚生命的意義是什麼,但我們同意『缺乏生命意義』的困境只能由自我的追尋來解決」出發,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結論呼之欲出:只要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會不公平地造成他人損失,社會應該要回應公民對於同性婚姻的需求,因為在現代社會,婚姻是實現自己對於美好人生願景的常見方案,如果我們只對異性伴侶開放此方案,等於是在「開放嘗試和實現美好人生」這件事情上,不平等地對待同性伴侶。以下,讓我把這個支持同性婚姻的主要理由,稱為「美好人生的多元性」:

 

  美好人生的多元性──由於不確定人有沒有固定的生命意義,因此我們應該開放各種探索和嘗試美好人生的方式。婚姻是現代人實現美好人生的常見方式,因此,除非同性婚姻制度會不公平地造成他人損失,否則社會和政府應該允許同性婚姻。不然的話,社會就是在「追尋美好人生的權利」這個面向上對同性戀和異性戀差別待遇。

 

p.33

 

  哲學有個概念叫做「公共理由」,意思是「不管你的價值觀是什麼大概都會認同其重要性的理由」。一些哲學家認為在討論涉及全民權益的公共議題時,應該盡量只把公共理由列入考量。

 

p.75

 

  若某個殺人狂,必須要每年殺掉一個嬰兒,才認為自己的日子過得充實,那麼我們理當必須限制他實現自己人生的自由。反過來說,若某個人立志一輩子研究無聊的哲學問題,就算我認為這根本是在糟蹋他自己的生命,我也無權干涉。當然,我可以在言論自由的範圍內對他做善意的提醒,但若我因此大聲張揚「他的生命是走錯道路」,便有失厚道,而若我企圖藉由法律來營造不利於「一輩子研究無聊的哲學問題」的社會環境,那更是犯了道德錯誤。

 

p.110

 

  一旦同意歧視只能藉由交流來改變,我們就可以用更有建設性的眼光來看待歧視言論:它們是「當事人有待溝通」的線索。歧視言論的出現,讓社會知道哪些人擁有涉及歧視的刻板印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向對方表達自己的不滿,讓對方了解,那些刻板印象因為會造成他人不正義的處境,因而在社會上不受歡迎。簡單地說,言論自由有暴露歧視心態的功能,而這個功能,可以在社會成員的協助下,讓公共交流擁有修正歧視的效果。

  歧視的奇妙之處,在於不見得會意識到自己在歧視別人。(甚至就連並非存心有惡意,並且有意識地在反省的人,也有可能在言談中吐露自己不那麼政治正確的刻板印象),考慮到這種特質,我們更有理由避免利用公權力來阻止歧視的「症狀」出現:或許歧視就是那種,需要社會成員彼此不斷提醒和警告,才能消弭到最低的東西。

 

p.136-137

 

  有人可能會說,你看那些真的興旺的宗教,他們的教義都跟我們一般接受的道德原則相差不遠,可見教義就算無法「支持」道德見解,它們也可以當做可靠的「參考」。這種說法讓我想到,美國哲學家Walter Sinnott-ArmstrongPhilosophy Bites談論「無神論者何以能夠擁有道德觀」時提到:所有宗教教義內含的那些最重要的道德規範都很類似:不能殺人、善待親友…等等,Sinnott-Armstrong認為這顯示並非是宗教提供人們道德觀,而是宗教刻意模擬人們本來就有的道德觀,這樣它們才更容易被人接受、存活下來。

  道德先於宗教教條,而非宗教教條先於道德。這個觀念的古早版本,是柏拉圖的《對話錄》〈尤西弗羅〉篇中提到的問題,現在這個問題被稱為尤西佛羅兩難(Euthyphro Dilemma):

 

  「殺人是惡的,因為神禁止殺人。」

  「是嗎?你怎麼知道不是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

 

  如果你認為「殺人是道德上錯的」是來自於神,那麼對你來說,要麼「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殺人」,要麼「因為神禁止殺人,所以殺人才是惡的」,然而不管選哪邊,都會遇到問題"

 

  「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殺人」──如果事實是「因為殺人是惡的,所以神才禁止殺人」,那麼神就不是道德的基礎,頂多只是「道德的超準確測器」,可以偵測出正確的道德判斷,然後藉由教義或天啟傳達給人類。(當然,愚昧的人類在解讀這些教義或天啟時還是可能出問題,不過這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p.154

 

  歧視言論就是會強化「使得弱勢成為弱勢的負面刻板印象」的言論。

 

 

p.194-195

 

  為同志服務,對於不認同同志的人來說,可能會帶來痛苦,但這就是生活在包容多元的社會的人必須付出的代價。社會應該包容多元價值,才能讓具備不同喜好和價值觀的人都有實現自己理解的美好人生的機會。當然,這代表有許多人可能選擇進入某些我鄙視的生活方式,並且在社會互動中不斷提醒我他們覺得自己還不錯(多麼愚昧!)。然而,我難道可以僅因為這會讓我覺得不愉快,就請求政府禁止那些生活方式嗎?當我們為了避免造成歧視的差別待遇,而被迫跟自己不喜歡的人交流的時候,這正是提醒我們,自己生活在一個多元的社會,這個社會有很多你討厭的人用你討厭的方式過活,但這也保障了:若有朝一日你想要轉換生活方式,這個社會將給你最大的空間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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