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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民國房地產戰爭

作者:李開周

Isbn:978-957-13-7400-0

出版:時報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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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郊區的房價比市中心高,地下室的房租比樓上還貴

你知道的房市鐵則,在民國初年統統不管用!

 

  以下三種房子千萬不要買:

  ▲市中心的房子:扔炸彈最愛

  ▲燈火通明的地段:半夜空襲首選

  ▲有電梯的公寓:炸起來方便、效果特好

 

  這一次,善於挖掘史料的李開周將帶領我們回到民國初年,一窺戰爭年代的「房事」全貌。

 

  那時候的人為何寧可租屋也不買房?買房子前為什麼得先在報上刊登廣告?建商蓋了房子竟然只租不賣?風度翩翩的徐志摩居然當起房屋仲介……

 

  不論是房價或房租,或是當時的建商與住戶心理,除了生動描述近代著名作家魯迅、丁玲、冰心、巴金、郭沫若、梁實秋等人解決住屋問題的艱難歷程,也解密當年的炒房團、投資客與房奴,亦談及那時各種誇張的強制拆遷、低價徵地,剖析歷次內戰和抗日戰爭對於民國初年各大城市房市的深遠影響。

 

 

我自己覺得啦,網路上(↑就是我上面放的那段)的簡介有點兒無聊,但其實這本書的口吻很活碰亂跳,很像名嘴講故事給你聽,是有自己的口吻和風格的XDDD

而書後面的落落長的注釋則顯現了作者重視史料的用心,偶爾穿插魯迅、冰心這些知名文人的租屋購屋小故事,則讓文章出現了八卦風格的趣味。

說到魯迅,我讀這本書最大的震撼居然不是戰爭期間租屋有多貴、也不是地下室居然最熱門大家搶著租,而是原來魯迅他是個!!!!啊啊)好吧我這樣說大家會誤會,魯迅他並不是像郭台銘那樣有錢,而是以現在的標準來說,一般上班族月薪三、四萬,他月薪則約十多萬這樣。但因為我以前對魯迅作品的印象是個關心底層人民的作家,所以我非常隨便的認定了他是個苦哈哈的作家…………真是個曝露了自己讀書少和見識狹隘的時刻(跪)這反省之心也是這本書給我的最大收穫吧。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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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1

 

  過去有句老話:「小亂居城,大亂居鄉。」意思是小股土匪騷擾地方的時候,最好搬到城裡住,因為城裡有軍隊,有警察,土匪不敢搗蛋;打大仗的時候最好搬到鄉下住,因為城裡有錢人多,漂亮女人多,機關也多,是財富和政權的象徵,是「兵家必爭之地」,而農村窮得叮噹響,「兵家」們不屑於去爭,住在農村最多被拉壯丁,比城裡安全。所以在和平年月,城市是優於農村的,有錢的農村人為了換一個相對良好的環境,紛紛在城裡買房定居;一旦爆發戰爭,城裡反不如農村安全,城裡人為了保住妻女、錢財和自己的小命,不得不向農村逃難。像這種反反覆復如同拉鋸的城鄉之間的遷徙,曾經在古代中國和近代中國一再上演。

 

p.68-69

 

  站在西方人的角度看歷史,目前人類總共經歷過三次大規模的房荒,第一次房荒發生於十九世紀中期,原因是工業化大生產導致人口朝城市快速集中,英、法、德、美等國普遍面臨城市住房短缺和居住環境惡化的問題。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城市地主密集開發極其簡陋的住宅,仍然供不應求,截至一九一四年為止,英國城市中的租房者竟然占了全城居民的九○%。

  第二次房荒發生在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根本原因就是剛才說的戰爭。一九五八年三月,女作家冰心訪問歐洲,「在英國倫敦的東部,可以看到頹廢荒涼的街道、倒塌嚴閉的民居,和蕭條冷落的商店。」街頭雖然也有新蓋好的住宅大樓,但「那都是吃瓦片的資本家所興建的,房租很貴,一般勞動人民住不起」,政府興建的平價住宅數量極少,「非有內線,難以遷入」,「和人民的要求相差太遠」。當時距二戰結束已經十多年,可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傷痕宛然尚存」,戰爭破壞之大,損毀房屋之多,從冰心筆下可以想見。

  冰心認為,歐洲城市的住房問題給了她「極深刻的啟發和教育」,讓她覺得「資本主義制度一天天在衰落腐爛」,更引起她「對帝國主義者和資本家的憎恨,和對那些國家裡痛苦的人民的同情」。我覺得,冰心看到的現象是真實的,也是嚴峻的,但得出的結論未必可靠。如前所述,住房短缺是戰後的普遍現象,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的房荒,社會主義國家同樣未能倖免,冰心的板子其實應該打到戰爭的屁股上才對。

  第三次房荒則發生在二十世紀七○年代以後,以發展中國家為主,原因是人口過快增長和城市化進程加快印度和中國是其中典型。對中國社會有了解的朋友應該有印象,就在不遠的三十年前,中國除了極少數特權家庭,廣大城市居民還擠在職員宿舍、住筒子樓,為了分一間小公寓,跟在官員屁股後面磕頭作揖磨上很多年。

 

p.80

 

  假如買房子時遠離水廠、車站、學校、機關等公共建築,是不是就萬事大吉了呢?也不是。第一,市中心的房子不能買,因為市中心人多,變態的日本軍專揀人多的地方扔炸彈;第二,晚上燈火通明的地段不能買,因為日本空軍經常挑夜裡發動空襲,哪兒有亮光它就奔哪兒去。後來大家摸熟了日軍的習慣,尚未淪陷的城市統統施行燈火管制,過了晚上八、九點鐘,一概不准亮燈,正因為這個緣故,抗戰期間什麼都漲價,就是煤油和煤油燈沒漲。第三,高樓層的、有電梯的公寓不能買,因為目標明顯,炸起來方便。非要買的話,也別買最上面那三層,最好買一樓和地下室──日軍炸彈的威力從上而下貫穿房頂可直透三層,所以上面三層都不安全,愈往下愈安全。

  日軍轟炸時日一久,再固執的置產者也會清醒過來,原先認定市中心比較優越、繁華地段比較優越、高層公寓比較優越、學校車站醫院商場附近比較優越的人,只要僥倖沒被炸死,都改了主意。到了後來,城郊的房價一般比市區高,地下室的房租一般比地上樓層的公寓貴,往常沒人過問的房子,居然成了最佳避難所。這是抗戰時期房地產界的一大奇觀。

 

p.100

 

  常識是這樣的:政府不應該為了降低自身的統治成本而存在,而應為了降低國民的生存成本而存在,倘若做不到這一點,就不是一個合格的政府。

  常識也是這樣的:從長遠來看,任何強制拆遷和低價征地都在無形中增加著統治成本,因為喪失了公平感和安全感的國民是最難統治的一群。當年汪偽政權和偽滿洲國的統治之所以如此短命,並不是因為炎黃子孫不願充當亡國奴,而是實在忍受不了那種極端變態的剝削方式。

 

p.138-139

 

  鄭伯昭把賣菸賺的錢投入上海公共租界附近的四川北路,開發了一個名叫「宜樂里」的社區,然後就把房子出租(蓋了房子只租不賣是民國初年建商的一大特色)。且說鄭伯昭收了一段時間房租,發覺自己的開發方式不夠科學———房子都蓋成了石庫門樣式,每幢都是兩、三層樓帶小院子,臨街還沒有開發商鋪,跟高層公寓比起來,太浪費土地了。所以他想把房客攆出去,拆了重建,臨街部分則用高價賣給迫切需要擴展地盤的公共租界工部局。

  在宜樂里租房的房客大多簽了長期合約,租期沒到房東就攆人,這是毀約,得給大夥一些安置費或者搬家費,多交的租金也得退還才行。鄭伯昭是鐵公雞,不但沒給房客補償,也不退租金。房客當然不同意,拒絕撤離,三兩下就槓上了。房客們人多,鄭伯昭錢多,他買通上海駐軍的軍閥何豐林,又向公共租界工部局行賄,領了拆遷許可證,帶人去宜樂里拆房。房客集體阻攔,跟拆房的工人打了起來,租界當局趁機派出巡捕,荷槍實彈驅趕房客。房客再次反抗,巡捕悍然開槍,結果一個房客被打穿了腦袋,另一個房客被打成殘廢,其餘房客被迫搬走。

  在這次強拆事件中,租界當局表現得很無恥。無恥之一,宜樂里位於華界,輪不到工部局管,它卻越權派出巡捕。無恥之二,為了逼房客搬遷,竟然開槍殺人,完全不顧人性和法律。無恥之三,殺人之後又動用宣傳機器《字林西報》誣衊釘子戶,說他們的反抗舉動是「暴動」,是被「無知煽惑者之不負責任的宣

傳運動所造成」。最最無恥的是,堂堂工部局還採用黑社會手段,派四、五個人把「宜樂里房客聯合會」會長、滬北公學的校長馮明權騙出校門,然後綁架到巡捕房,然後又在報紙上造謠,說該會長其實是個詐騙犯,大家不要上他的當。

  本來租界當局是以文明和民主自居的,但竟然也暴力逼遷,也造謠誣衊,也用黑社會手段,說明無恥是不分種族和國籍。我有個不一定正確的結論:只要法律無法真正實施,人權不被真正重視,任何地區的任何機構都敢於無恥。

  順便說一下,現在很有名的「上海群眾影劇院」就是鄭伯昭拆掉宜樂里社區候蓋的(當年叫「廣東大戲院」)。我沒進去過,不知道有沒有留下強拆遺址。不過強拆這種事留不留遺址都無所謂,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天天都有人製造強拆遺址。

 

p.171

 

  正因為那時的人對於買房子並不積極,他們自然也不會為了想買房子而攅錢,當時的房價雖然很低,一般消費者帳面上的存款數字更低。魯迅就是個很典型的例子,他在北洋政府的教育部當官,月薪高達三百塊大洋,同時還在北京大學和北京女子師範大學兼任講師,也替報紙寫專欄,為出版社翻譯書稿,各項收入加起來,每個月平均應該有五百塊大洋以上,不吃不喝、不亂花錢的話,用不了一年就能把西直門八道灣那座四合院買下來。可是在一九一九年之前,魯迅從來沒想過買房子,他領到薪水後先寄一百塊大洋回紹興老家,然後就去逛琉璃廠,買古書、買碑帖,隔兩、三天就逛一回,每回都要花幾塊大洋乃至幾十塊大洋。他在教育部裡同事多,在大學裡朋友也多,遇上紅白喜事要共同出錢,他出手大方,別人出五角(銀元),他出一塊;別人拿一塊,他拿兩塊,這筆開銷雖然不大,湊在一起也很嚇人。還有,北洋時期天災人禍不斷,公家單位的上班族時不時需要掏腰包捐款,有時候部捐都不行,提前從工資裡被扣掉,故此魯迅每個月都有一筆錢花在捐款上。所以收入雖高,還是擋不住開銷大,等到要買房子時,手頭存款竟然只有幾百塊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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