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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倖存者,如我們

作者:歐大旭(Tash Aw

譯者:彭臨桂

ISBN9789570860474

出版:聯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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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倖存者,如我們》看似是一個殺人犯對著年輕的(而且和他出身完全不同的)研究者陳述「他的世界」、「他的記憶」,但也不妨視為一種申訴、抵抗、重述。因為「我所經歷的不是法律所能判明的」,「我所經歷的不是妳這樣階層的人所能理解的」。歐大旭寫的不是知識分子,他也不是用一種俯視的角度,以知識分子的觀點在看這些他筆下的角色。他很像在自己對自己的寫作者身分做出質詢:即使和他們對話了,你真的能「筆代他心」嗎?──吳明益

 

  「妳要我談人生,不過我談的只有失敗。」

  我們不被當作真正的人,我們的名字從來不會被記得,

  只能想辦法活著,因為這就是我們的命運。

 

  自小生長於馬來西亞漁村的阿福,早已習慣自己的卑微身世,安於千篇一律的生活。他的父親、祖父,以及身邊所有的男人都是漁夫,他們的命運任由環境擺布,每天面對潮汐與暴風雨,活著已是上天賜福。在別人眼中,阿福來自悲慘的底層,無論如何力爭上游,人生都已經毫無選擇。

 

  直到有一天,阿福成了殺人案的主謀。人們懷疑他不是絕望就是瘋狂,但來自美國的社會學博士譚素敏,卻對阿福的生命產生了好奇,並以訪談之名,想要記錄下自己未能經歷的人生際遇。在一次次對談中,阿福陳述起自身記憶,也包括不時浮現的自我懷疑。而他的娓娓道來,逐漸暴露出兩人階級的距離,與相互理解之不易。看似平和的對話,竟是隱含著拉扯的張力,成為了另一種的對抗與質疑。

 

  《倖存者,如我們》是歐大旭又一凝視現實的深沉之作,如此優雅又如此哀傷,描繪了邊緣人社會中的掙扎與遊蕩,更迫使讀者反思權力、種族和階級。遭受種種苦痛的倖存之人,究竟能否在絕望中找到希望之光?

 

 

小說分成兩面,像是表象與內在的幽微區別,書本用了白色和灰色的紙張來區隔。一部分是「阿福對譚素敏說的自白」(看完全書後,我認為這部分或許也是譚素敏最後出版的書稿),另一部分則是「阿福對譚素敏的觀察與反應」。

我自己非常喜歡這個寫法,這讓我反思,白色部分到底是阿福真正想法,亦或是譚素敏身為社會學者,用自己的觀點篩選、編排、文學化後呈現出的內容?

 

(這個疑惑可以帶往所有社會學的著作,讀者在看的,真的是是其所是之物,又或者是採訪者/書寫者的觀點衍生?我們以為我們藉由閱讀多了解其他生命樣貌,但實際上只是把另一種刻板印象再次列印在他人身上?)

 

但,我有個看不懂這本書的地方。

阿福談起律師在法庭上提及自己,他想:「她談論的那個人很悲慘,沒受過什麼教育,簡直毫無希望。是個無法選擇人生的人。聽到的人都會可憐他。陪審團裡有個女人正緩慢點著頭,表情扭曲皺起了眉頭。就連我也差點對律師正在描述的那個人感到遺憾。不過後來我想到:等一下,這樣不對。我也想到:我很快樂。我很正常。我知道律師試圖要幫助我,可是我想要她別再說了。」

而這本書的書名叫「倖存者,如我們」。

我很疑惑,我不認為會有上述觀點的主角,會覺得自己是個倖存者。(他如果看到書名是這樣,他是否也會像在法庭一樣瘋狂大笑?)這個書名有一種居高臨下注視著主人翁的感覺,作者既然能用文字使讀者反思觀點和敘述的權力,為什麼又要定這樣的書名呢?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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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十月-十月二日

 

  妳要我談人生,不過我談的只有失敗,這兩者似乎是同一件事,至少緊密交纏到我無法分開。

 

 

第一部  十月-十月六日

 

  我出生於雙溪由新村,不是所有法庭文件上寫的瓜拉雪蘭莪。這兩個地方是由雪蘭莪河的一個急彎處分隔,其中有些地方只相距四、五十英尺,而那一小段距離偶爾卻感覺像是區分了兩座大陸的海洋。現今,兩地間有了橋梁跟平坦的柏油路,人們還以為它們是同一個地方:瓜拉雪蘭莪。我拿起報紙,讀到河邊防波堤上有新建海鮮餐廳的文章時,看著照片裡那些來自吉隆坡的一日旅客享用週日午餐,不禁會想:那裡又不是瓜拉雪蘭莪,那是我的村莊。不過事情都是這樣發展的:大的吞併小的,所有事物都會變成某個事物的一部分。我只是覺得很有趣:在我還小的時候,就算是小學,我們也得搭渡船到城裡,或是騎腳踏車好幾英里遠,繞過河流的彎曲處,等我們到達對岸時,就會覺得那裡是個繁忙的重要地帶,讓我以為自己是在東京或紐約。妳現在手機上看到的那種地圖,無法顯示出我們這一側跟城市那一側的真正距離。

 

 

  整個世界都在變。我們自己的國家一定也在變。而我只想到:我們要怎麼維持不變?村裡的人──我的祖輩──我的父母,甚至是孩子──我們一定都在努力保護自己不受到周遭所有事物的傷害。那就是村莊對我們的意義:它的存在是要讓我們不知道世界上正在發生什麼。不可能有其他解釋。

 

 

  我只是在開玩笑。我當然不會變成妳。我知道沒那麼簡單。而且我也不是想要變成妳,或是像妳一樣的人。只是有時候我忍不住會想自己是不是註定要成為現在這樣。

 

 

第二部 十一月-十一月二日

 

  當時我沒思考她說的話,不過現在我知道了。沒時間去愛。那是她的意思嗎?他們分隔兩地,不可能談情說愛,這我能理解。可是愛──那不一樣,對吧?我父親去了另一個國家,在離家很遠的地方謀生,不過那是另一種形式的愛。距離是愛。分開是愛。寂寞是愛。

 

 

第三部 十二月-十二月十五日及十六日

 

  我感到膝關節一陣刺痛,然後是我的肩膀。工作的記憶。我的身體正在回想那些年做過的苦工。我看著工人辛苦勞累時,它偶爾就會這樣。即使是現在,如果我在路邊攤吃麵,看到某個人在搬一袋一袋的混凝土,或是用十字鎬敲擊水泥時,我的手臂和雙腿就會想要做出一樣的動作,儘管我知道它們已經無法勝任了。但還是會那樣。最近我在某個地方讀到,有位足球員半夜一直會在地板上醒來,原因是他的身體會做出踢自由球之類的動作,而那種動作既激烈又真實,以至於他整個人摔下床。那個人五十歲,全身都是瘀傷。他甚至從沒做過足球的夢,對足球也不感興趣了。我們身體所有肌肉的所有纖維,所有微小的神經,都會記得我們頭腦忘掉的事。

 

 

  妳一定在想,為什麼我不直接起身走人?逃跑、離開的時機出現了,就跟之前和之後一樣。我非常清楚當下的情況──我有機會對他說「你知道嗎?這對我而言太麻煩了」──然而知道機會跟把握機會完全是兩碼子事。面對一扇敞開的門,我們之中有多少人會真的走過去?我們從不掌握逃跑的機會。我們會留下來。雖然我們知道有危險,但大腦裡有個聲音會告訴我們沒那麼糟。我們相信生命能夠消除我們遇到的障礙,讓一切變得順利。我們沒想到會有真正的壞事發生在自己身上。一切最後都會沒事的。

 

 

第三部 十二月-十二月三十日

 

  只要船上有一、兩個人死掉,就會改變妳在那艘船上的感覺,改變妳對於未來每一天、每個月、每一年的看法。就算妳的身體撐住了,妳的精神還是會希望妳死了。在海上漂浮著,妳會覺得妳也死了。妳失去了朋友,他們的屍體被扔下船時,也會從妳那裡帶走某個東西,而那個東西──是什麼?沒人知道──那個東西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們一上岸,就被帶到泰國南方的叢林營地,要為穿越邊界的路程恢復足夠的精力。有一、兩具屍體被埋在叢林裡──是在上岸之後死去的人。這種事常發生。烏薩爾待在其中一座那樣的營地時,還得埋葬一個他在船上認識的十七歲男孩,那個男孩的夢想是當木匠。為什麼是木匠?烏薩爾從來就沒能了解。男孩得了痢疾,後來死於脫水。烏薩爾在為他挖墳墓時,心裡一直想,這可能會是我。如果我死了,就會有別人為我挖墳墓,而我會被埋葬在這裡,就在這個我根本還沒有機會認識的國家。我的身體會滋養這片新土地的土壤,我會把我自己獻給它,只是不是以我預期的方式。(當時我想告訴他一句中國人常說的話,可是我沒講出來。落葉歸根。妳知道這句話嗎?一切都會回歸到原來的地方。就算到處流浪,妳也一定會回家的。萬物都是這樣自然發展,而我們預期生命也是這樣,也許對某些人來說真的是。但對大多數人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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