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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讀書日:漫長的告別

書名:漫長的告別(The Long Goodbye)

作者:瑞蒙.錢德勒(Raymond Chandler) 

譯者:宋碧雲

ISBN9789571348704

出版: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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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故事從加州的一處酒店開場,私家偵探馬羅遇到了爛醉如泥的藍諾士—一個穿著得體、蒼白有禮但臉上有疤的男子,接下來他們將開始一段短暫卻要命的友誼,這段已經被視為偵探小說史上經典的動人友情將會為馬羅帶來難以探測的危機,他將會捲入一段不名譽的婚姻、一場牢獄之災、牽扯出一場讓馬羅動心的感情,以及一位懷才不遇的作家。

 

本書特色

 

  首次登台:《漫長的告別》中文繁體正式授權版。超值獨家收錄::2007年村上春樹為自己新譯的日版《漫長的告別》所寫譯後記<準經典小說《漫長的告別》>。

這部作品1953年出版,問世至今45年,1973年勞伯.阿特曼曾擔任導演將其搬上大銀幕。

 

  舊金山有家推理專門書店,老闆是推理迷,他書店中央擺了張桌子,專門陳列最近的暢銷書或好書,不過有一疊書從來沒有下架過,那就是《漫長的告別》,那疊書的下面夾著一張手寫紙,上面寫著”Best book in the store.”

 

  明年是錢德勒逝世50周年,為了向大師再致敬,時報選擇《漫長的告別》做為重新推出錢德勒譯本的第一砲,一來是因為錢德勒書迷也是時報重量級作家村上春樹在去年推出了新譯本,二來《漫長的告別》是錢德勒最具野心也是最受文學界重視的一本作品,當然無論是哪一本錢德勒都值得編輯們的努力,因為光是因為他給了我們馬羅,就足以讓我們永遠記得他。

 

 

終於看了錢德勒的書,他是那種很有名但我一直還沒讀的作者。他確實有一種很不一樣的魅力,並創造一種很獨特的世界氛圍,我向來對充滿機鋒、任何事物都要諷刺一番的聰明文字有好感(當然如果是生活中,對這樣的人我可要離遠些XD)。

不過不知道為什麼,看這本書的過程中讓我一直想到格雷安‧葛林(大概是因為都是中年男子為主要視角、很多的菸、酒、鬱鬱不得志)。

但我更喜歡葛林,可能是以我的感受,錢德勒確實更冷硬些。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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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6

 

  「是啊,我知道。我是個弱者,沒有膽量沒有抱負。我抓到銅戒指,發現不是金的,簡直驚呆了。像我這種人一生只有一個偉大的時刻,只在高鞦韆上做過一次完美的演出。餘生就只求儘量不從人行道跌進水溝罷了。」

 

p.56

 

  「法律不等於正義,它只是一種非常不完美的機制。你若按對了鈕,而且夠幸運,正義也許會出現在答案中。法律再了不起也只是一種機制而已。」

 

p.80

 

  新聞界沒有受邀。沒有人接受採訪,哈蘭‧波特更不會,他是從來不接受採訪的。財產上億的人在僕傭、保鑣、律師和馴良的經理人才的保護下過著奇特的生活。他們應該也吃飯,睡覺,理髮,穿衣服。可是你永遠沒法確定。你讀到或聽到的相關消息已經被一群公關人才加工過了,他們拿高薪,替主子創造並維持一種單純、乾淨、講究如消毒針頭那樣好用的形象。不一定要是真的。只要跟大眾已知的事實一致就行了,而大眾已知的事實屈指可數。

 

p.189

 

  電話有種驅迫力,我們這個時代受小機械折磨的人,提起電話是又愛、又恨、又怕的。而他對電話一向恭恭敬敬,連酒醉時都不例外。電話是神物哩。

 

p.249

 

  警察就是這樣,他們永遠不告訴你為什麼做一件事,那你就不會發現連他們自己都搞不清楚。

 

p.256

 

  什麼感覺都沒有,完全正確。我就像星子之間的太空,空洞又空虛。到家以後我調了一杯烈酒,站在敞開的客廳窗前,一面啜飲,一面聆聽月桂谷大道的巨大車流,凝視大道附近山坡上空那刺眼的都市強光。遠處警笛或救火車的不祥哀鳴此起彼落,難得肅靜很長的時間。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人逃,有人試著去抓他。在那千般罪行的夜裡,有人垂死,有人傷殘,被飛來的玻璃割到,在方向盤前被撞或死傷在巨輪下。有人挨打,被搶,被勒脖子,被強暴,被謀殺。有人飢餓,生病,厭煩,因寂寞、悔恨、恐懼而絕望,氣憤,殘忍,狂熱,泣不成聲。一個不比其他都市差的都市,一個富有、活躍、充滿自尊的都市,一個失落、破敗、充滿空虛的都市。

  全看你坐在什麼位置,自己的私人積分如何。我沒有積分。我不在乎。

  我把酒喝完,上床睡覺。

 

p.308

 

  光陰使一切變得卑賤、破敗、滿是缺陷。霍華,人生的悲劇不在於美麗的事物夭亡,而在於變老變賤。

 

p.343

 

  法國人有一句話形容那種感覺。那些雜種對任何事都有個說法,而且永遠是對的。

  道別等於死去一點點。

 

p.374

 

摘自村上春樹譯後記

 

 

  妻子死亡後,他曾在一封信上寫道:

 

  其實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經和她告別了。這兩年之間每當午夜夢迴時,我深切感覺到失去她只是時間的問題而已。然而當它真正發生時,還是難過得無法自己。……經過三十年又十個月又兩天,她是照亮我人生的光明,是我所有的野心所在。我完成的其他事情,都不過是溫暖她雙手的火苗而已。除此之外都不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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