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  

 

書名:活出意義來

作者:弗蘭可(Viktor E.Frankl

出版:光啟文化

Isbn:978-957-546-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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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和我前幾週放的"意義的呼喚"是同一位作者,只是作者譯名稍有不同。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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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6

 

  杜斯妥也夫斯基曾斷言:人無論任何境遇,都適應得了。現在,如果有人問我這句話究竟對不對,我會說:「對!人什麼都適應得了,不過別問我怎麼適應的。」

 

p.65

 

  試著培養幽默感,試著以幽默的眼光觀察事物──這是精研生活藝術時必學的一招。人世間儘管處處有痛苦,卻仍有可能讓生活的藝術付諸實現,即便在集中營裡亦然。容我打個比方:痛苦就像煤氣。一個空房間裡,如果注入某一定量的煤氣,則不論房間多大,煤氣都會完全均勻地瀰漫。同樣地,痛苦不論大小,都會完全充滿人的心靈和意識。因此,人類痛苦的「尺度」,絕對是相對的。

 

p.87-89

 

  我以這種心理學的精神病理學的角度,試著解析集中營俘虜的典型特徵,很可能使讀者錯以為人乃是完全且無可避免地受制於環境。(以集中營俘虜為例,所謂環境,即是指集中營生活的獨特結構,該結構迫使俘虜遷就某一固定模式。)然而人的自由呢?在面對任何既定環境時,人的行為反應當中,難道毫無精神自由可言?有個理論說,人不過是許多生物學、心理學,或社會學條件與環境的因素支配下的產物;這種說法,難道是真的嗎?人真只是這些因素湊和下偶然的產兒嗎?更重要的是,以俘虜在集中營那種社會裡的反應和表現,能夠證實人逃不開環境的影響嗎?人在面臨這種處境時,難道別無選擇的餘地?

  這些問題,不僅可以根據原則,也可以從經驗方面來作答覆。集中營裡的生活經驗,顯示出人的確有選擇的餘地。有太多太多的實例(多具有英雄式的特質)足以證實:冷漠的態度是可以克服的,躁怒的情緒也可以控制。人「有能力」保留他的精神自由及心智的獨立,即便是身心皆處於恐怖如斯的壓力下,亦無不同。

  在集中營待過的我們,都還記得那些在各房舍之間安慰別人,並把自己僅餘的一片麵包讓給別人的人。這種人容或寥如晨星,卻已足以證明:人所擁有的任何東西,都可以被剝奪,唯獨人性最後的自由──也就是在任何境遇中選擇一己態度和生活方式的自由──不能被剝奪。

  有待抉擇的事情,隨時隨地都會有的。每個日子,無時無刻不提供你抉擇的機會。而你的抉擇,恰恰決定了你究竟會不會屈從於強權,任其剝奪你的真我及內在的自由,也恰恰決定了你是否將因自願放棄自由與尊嚴,而淪為境遇的玩物及槁木死灰般的典型俘虜。

  從這個角度看來,營中人的心理反應,顯然比起某種生理及社會情境下的單純反應要來得意味深長。即使像睡眠不足、缺乏食物,和繁重的精神壓力等這些情形,可能使人聯想到營中人非以某種方式來反應不可,但若分析到最後,我們卻可以發現一個俘虜之所以變成怎樣的人,實在是他內心抉擇的結果,而非純係環境因素使然。因此,任何人就是處在這種情境下,根本上都可以憑他個人的意志和精神,來決定他要成為什麼樣子。即使是置身於集中營,他仍可以保有他的人性尊嚴。杜斯妥也夫斯基曾說過:「我只害怕一件事:我怕我配不上自己所受的痛苦。」這句話,在我結識營中那些烈士以後,時常縈繞在我心頭。他們的痛苦和死亡,在在都證明了一個事實:人最後的內在自由,絕不可以失喪。可以說,他們配得上他們所受的苦;他們承受痛苦的方式,是一項實實在在的內在成就。正是這種不可剝奪的精神自由,使得生命充滿意義且有其目的。

 

(中略)

 

  如果人生真有意義,痛苦自我有其意義。痛苦正如命運和死亡一樣,是生命中無可抹殺的一部分。沒有痛苦和死亡,人的生命就無法完整。

 

 

p.93

 

  拉丁字finis,有雙重含意:一是終結或結局,一是有待企及的目標。一個人如果看不出他的「暫時存在」將於何時終結,自亦無法朝人生的最終目標邁進。他不再計劃未來,安排未來,而這恰恰和生活於正常狀態下的人相反。也因此,他整個內在生活的結構將隨之改觀,衰敗的跡象亦將漸漸呈現,並由其他的生命領域(如身體)中暴露出來。舉例來說,失業的工人就有類似的處境。他處於暫時性的存在中,就某方面來看,他實在無法替未來作打算,或朝一個既定目標邁進。以失業礦工為研究對象的論著,就顯示出這類工人每為時間之「變形」所苦。這種內在時間的「變型」,肇因於失業。集中營俘虜也有這種奇特的時間體驗,並且也深以為苦。在集中營,一小段的時間──譬如一天當中由於每一分、每一刻都充滿了痛苦和疲憊,感覺上彷彿遙無止期。較長的時間──譬如一個星期──則似乎過得很快。當我說營中一日,長於營中一週,許多難友都表示有同感。

 

 

p.123-124

 

  我們必須小心,謹防將「價值」一詞作為個人的自我表現。因為「意義」不只由存在本身彰顯,也從存在以外的事物中彰顯。如果人等待著去實現的意義僅僅是他的自我表現,或只是他的願望之投射,那麼「意義」將立刻失去挑戰與要求的特性,而不能再鼓舞人的勇氣與上進。所謂的本能驅策力「昇華作用」是如此,容格(C. G. Jung)所說的「人類集體潛意識原型」(archetypes of the collective unconscious)也是如此,後者更將全人類視為一整體,欲求自我表現。有些存在主義思想也是如此論點。他們認為人所謂的「理想」只是發揮他自己的創造力。按照沙特(Jean Paul Sartre)的說法,人要創造他自己,他要設計其自身的「存在」,也就是說他設計自己包括「我應該是什麼」或「我應該成為什麼」。然而,我所認為的存在意義,並非是由我們自己來創造,而是要由我們去探尋發覺的。

  精神動力學派對於「價值」的研究是正統的,但問題在於是否適用於所有的人?我們必須記住,任何排他性的精神動力學派之研究,在原則上只是顯示人的內在驅策力量為何。而「價值觀」並非人的内趨力,它不能「推動」人(push),反而「拉扯」(pull)。二者是不同的。我總是記得有次到美國的一家旅館,裡邊有許多扇門都要用推的,獨獨有一扇門必須用拉的。好吧!如果我說人被他的價值觀拉扯,那麼已經暗示其中涉及到人的自由問題了。人的自由可以作他自己的抉擇,接受或是拒絕奉獻;亦即,去實現意義的可能性,或是放棄它。

 

p.129

 

  我要大膽地說,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東西能幫助人在最壞的情況中還能活下去,除非人體認到他的生命有一意義。正如尼采充滿智慧的名言:「參透『為何』,才能迎接『任何』。」(He who has a “why” to live for can bear almost any “how”

 

p.131-136

 

  「存在的空虛」是廿世紀的一種普遍現象。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人類要成為真正的「人」時,必須經歷雙重的失落,由此而產生存在的空虛。人類歷史之初,「人」就喪失了一些基本的動物性本能,而這些本能卻深深嵌入其他動物的行為中,而使牠們的生命安全穩固。這種安全感就如同伊甸樂園一樣,永遠與人類絕緣,人必須自作抉擇。除此之外,人類在新近的發展階段中,又經歷到另一種失落的痛苦,即一向作為他行為支柱的傳統已迅速地削弱了。本能衝動不告訴他應該做什麼;傳統也不告訴他必須做什麼,很快地他就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了。於是他愈來愈聽從別人要他去做什麼,於是他就愈來愈成為順從主義的犧牲者了。

 

(中略)

 

  「存在的空虛」所表現最主要的現象是無聊厭煩。現在我們可以領悟叔本華所說的:「人類注定永遠在兩極之間游移:不是災難疾病,就是無聊厭煩。」事實上,現時代中所興起的無聊厭煩感,比起災難疾病,要給精神科醫生帶來更多的問題。而且這類問題必定會日益增加,因為自動化機器不斷進步,使一般人增多了閒暇的時間,但可憐的是其中有許多人根本不知道要用這些新獲得的自由時間來做些什麼?

  舉個例子,讓我們仔細想想「星期天精神官能症」這回事。當一週得匆忙結束,而內在的空虛浮現,使人理會到他對自己的生命不滿意時,就會發生此類憂鬱症了。很多自殺的個案都可以追溯到這種存在的空虛上面。現代如此廣泛普遍的酒癮及少年犯,除非我們能意識到問題底下的存在空虛,否則就無法理解為何有此種現象了。領退休金者及老年人的危機問題也是如此。

  此外,還有許多種不同的面具及偽裝隱藏著存在的空虛。有時求意義的意志受到挫折,於是用其他代替者作為補償,例如求權力的意志(包括最原始型態的權力意志)以及求金錢的意志。也有些時候,這種受挫的求意義意志被求享樂的意志所取代,因此成為性的代償作用。在這些個案身上我們可以看到,因為存在的空虛,性慾遂猖獗氾濫。

 

(中略)

 

  生命中的鎂一種情境向人提出挑戰,同時提出疑難要他去解決,因此生命意義的問題事實上應該顛倒過來。人不應該去問他的生命意義是什麼?他必須要認清,「他」才是被詢問的人。一言以蔽之,每一個人都被生命詢問,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問題;只有藉著「負責」來答覆生命。因此,意義治療認為「能夠負責」(Responsibleness)是人類存在最重要的本質。

 

(中略)

 

  意義治療並非一種教訓,也非傳道。它不是邏輯的推理,亦不是倫理的勸誡。打個比喻來說:意義治療家所扮演的角色與其說是一個畫家,毋寧說是一名眼科醫師。畫家企圖把他所看見的浮世圖通傳給我們,而眼科醫師則是要我們自己去看見真實的世界。意義治療者的角色在於放寬及開闊病人的視野,以使他能意識到整個意義與價值體系。意義治療不需要硬加給病人任何判斷,因為事實上,真理會自行呈現,無需他人干涉或居間介入。

  人是一種能夠負責的受造物,他必須實現他潛在的生命意義。我這樣說,是希望強調:生命的真諦,必須在世界中找尋,而非在人身上或內在精神中找尋,因為它不是個封閉的體系。同樣地,我們無法在所謂的「自我實現」上找到人類存在的真正目標;因為人類的存在,本質上是要「自我超越」(Self-transcendence),而非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事實上,自我實現也不可能作為存在的目標,理由很簡單,因為一個人愈是拚命追求它,愈是得不到它。一個人為實踐其生命意義而投注了多少心血,他就會有多少程度的自我實現。換言之,「自我實現」如果作為目的,是永不能獲得的,它只是當「自我超越」之後的副產品而已。

  人不能把世界看成光為了表現自己,也不該將它視為只是一種自我實現的工具或途徑。這兩種態度,都會使所謂的世界觀(Weltanschauung)變成「世界評價」(Weltentwertung),因而瞧不起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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