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自治之夢:日治時期到二二八的臺灣民主運動
作者:陳翠蓮
ISBN:9789869907255
出版:春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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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那是智識解放、民主初萌的時刻;
日治之下的臺灣知識青年們,
喊出「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追尋島國自治的夢想。
在嚴酷高壓的時代,少數人不計個人利害,勇於挺身對抗。雖然這一波民主運動遭到重擊,並未能達成改造臺灣社會的目標,但前人的勇氣與努力,足以讓我們產生信心,不致悲觀喪志。日治時期的民主運動過程也提示我們,積極公共參與、為群體獻身是高貴的美德……這些為公共獻身的勇者,應該成為典範,被大眾所熟知,成為臺灣社會的共同記憶。──陳翠蓮
一九二○年代日本大正時期,解放的思潮影響著亞洲各國青年。在那個臺灣識字率只有三.九%的年代,已有包括蔡培火、林呈祿、林仲澍在內的臺灣留日學生,喊出「臺灣是臺灣人的臺灣」。他們與本島仕紳如林獻堂、蔣渭水等人相互奧援,成立臺灣文化協會,發起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藉由文化運動傳播新的文明價值與各種理論啟迪大眾,同時也成立政黨,以組織之力要求民主與參政權。
雖然內部有路線與理念之爭,外面有統治者的步步緊縮與壓制,後期更面臨了戰爭與東亞秩序變動的壓力,以及二次大戰後新統治者毫不容情的斲傷;然而,從一九二〇年到一九四七年,這近三十年的時光可說是臺灣的啟蒙時代,「臺灣人」意識在這段期間內形成,對於自由、民主、人權與自治等概念的理解,也逐漸根植人心而成為共同的追尋。
儘管渴望自治的夢想如繁花飄零,然而,那些先行者的身影,他們對於臺灣的未來所描繪的美好圖像,依舊激勵了來者,縱然接下來仍是荊棘與礪石遍布,人們猶能為自由、民主、公義的臺灣持續前行。
這幾年開始讀一些臺灣作品或參加相關讀書會,會聽到很多事件和名字,但卻是個別個別的聽到,這本書為我串起了脈絡,把以前聽到的事件/姓名放入時代和背景中,感覺對那個時代發生的事情了解多了一點。另外讀完本書,除了惆悵(因為從現在回顧百年前人們對自治的願望,又想到後續他們面臨的挫敗),還有好多是「我居然以前都不知道這些事情」的,察覺自己無知的感受。
由於這本言語流暢,用時間序、史料、日記、作品等組成,相當易讀。如果我是歷史老師一定會把他當成日治時期/二二八事件極好的延伸閱讀書目,推薦給大家。
Ps.我覺得標題「自治之夢」這個夢字選得極好,一方面代表了前人們對於臺灣自治的渴求,一方面也是夢碎後回顧,當初的幻夢一場。(但這絕對不是徒勞,而是種子,我這樣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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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9-12(摘自 作者序-臺灣的啟蒙時代)
就如同今日對岸中國政府控制教育與資訊,塑造有利論述,以期黨國政權長治久安一般,昔日威權體制下的臺灣社會也是如此。臺灣歷史長期被忽略、被遮蔽,甚至成為禁忌。一九七○年代內外在環境衝擊、民間反身探索,官方意識形態與文化機制自動發揮作用,以抽離背景脈絡的方式剪裁歷史,吻合黨國史觀的論述於焉登場。
然而,一九二○年代日本在臺統治進入穩定期。已在帝國牢牢控制下的臺灣,為何會出現政治社會運動?又如何能夠不受殖民母國影響,卻與祖國關連?「臺灣新文化運動源自祖國五四運動」的說法,未面對臺灣是日本領土的事實,排除時代脈絡,突兀地強調臺灣人的「新文化運動」與祖國血脈相連。在官方容許下,楊逵成為抗日民族主義的活化石,日治時代生龍活虎的左翼色彩完全被抹拭。威權體制下,歷史是政治的奴婢,但蒼白無力的官樣文章,連思想貧瘠的學子也難以說服。
這些年少時期的困惑,成為日後學術研究的動力。我十分慶幸自己生逢其時,一九八○年代末期臺灣歷經反對黨組成、解嚴與民主化,不需像先行者一樣付出血淚代價,就能享有自由思考探索的空間,能貼近自己生長的土地,梳理群體共同的過去,體會前人的憧憬、憤怒與哀愁。
本書是對一九二○年代臺灣民主運動先行者們的致意。長久以來,他們曾經的努力與相關事蹟被政治力量掩蓋,社會大眾所知極為有限。全書以個人多年來的學術研究成果為基礎,希望透過淺顯的文字,以普及版型態呈現給讀者。
本書探討日治一九二○年代到戰後初期臺灣人追求自由民主的歷程。這是臺灣歷史巨大變動的時代,東亞新崛起的日本帝國日益穩固,以精確統治技藝與強大效能進行殖民的同時,也讓臺灣人開了眼界、見識到近代西方文明,並開始反身思考自身處境。他們推動文化運動啟迪大眾,傳播近代文明價值;倡議社會運動進行社會改造;組織政黨、提出政綱,要求自由民主與平等參與。近代社會運動的倡議、宣傳、組織與運作模式在臺灣的土地上首次登場,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等各種理論被探討應用,然而,就在與統治者周旋對抗的高峰,卻也陷入內部的左右路線鬥爭。一九三七年中日戰爭爆發壓縮了所有奮鬥、對抗與追求的可能空間,接著,一九四五年東亞秩序再次變動,新的統治者降臨,臺灣人憧憬的自由、民主、人權與自治,遭到嚴重打擊。
這短短三十年間,臺灣人經歷了幾個重要的課題:
一、如同所有殖民地的經驗所顯現,日本統治下殖民性(coloniality)與近代性(modernity)並存,臺灣人受殖民壓迫的同時,也受到近代性啟發。近代性的核心是相信人的理性能力、自覺與自主。臺灣知識分子從殖民者那邊學習,並巧妙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挪用近代文明價值,要求政治參與、自由與民主。
二、近代國家統治與政治社會動員兩相作用,加速了臺灣意識(Taiwanese consciousness)的形成,一九二○年代「臺灣人」第一次在歷史上出現,成為共同體的自我命名。但是,是否因此出現以獨立為目標的臺灣民族主義(nationalism),卻不無疑問。臺灣人肯定日本的近代性、追求臺灣的本土性、卻也懷抱文化血緣的中國性,其政治認同顯然更為複雜。況且,在殖民體制下,主張臺灣獨立與回歸中國都是禁忌,「自治」(autonomy)成為主要選擇。
三、因為上述條件,二戰結束時,臺灣並不像許多殖民地一樣掀起獨立運動,反而接受割讓前的「祖國」前來占領統治。錯過獨立列車的臺灣人,懷抱去殖民(decolonization)的想像,希望新來的統治者平等對待,落實日治以來追求的高度自治,卻再次遭逢差別與壓迫,強烈感受祖國統治的再殖民(recolonization)情境。
自一九二○年以來追求自由、民主、自治的臺灣人,積壓已久的不滿與憤怒,終於爆發為全島規模的反抗行動;但是,接踵而來的武力鎮壓讓人們付出慘痛代價,直到十多年後才有能力再起。
儘管如此,這一波民主運動仍然留下許多重要遺產,值得我們的共同體珍視、保存,並繼續追求。
p.123-126
治警事件一審經過九次開庭,於一九二四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宣判,審判長堀田真猿宣告「檢察官起訴證據不充分,判決十八名被告等全部無罪」。他並且發表談話,反對檢察官以違反《治安警察法》提出告訴。堀田審判長特別提醒,此事件的罪刑最高不過是徒刑六個月,或是罰鍰百圓以內,以這樣的罪刑對議會運動者提告,將傷害內地人與本島人之融和,可說是因小失大。
不過,並不是所有法律人都如堀田審判長這樣想。三好一八檢察官得知判決,認為此次宣告無罪,將增長反對運動氣燄,「非再上訴不可!」一九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午,高等法院宣布第二審判決結果,推翻了堀田審判長的主張,眾人分別被判刑:
徒刑四個月:蔣渭水、蔡培火。
徒刑三個月:林幼春、陳逢源、林呈祿、蔡惠如、石煥長。
罰鍰百圓:蔡式穀、蔡年亨、鄭松筠、林篤勳、林伯廷、石錫勳。
無罪宣告:韓石泉、吳海水、吳清波、王敏川、蔡先於。
日本統治時代的治警事件全島震動,但經過司法程序,反對運動人士最終只被判處最高四個月的刑期。日本殖民當局就算再暴戾,仍遵守法治原則進行審判,開明與保守的法律人有機會在法庭公開論辯,殖民地反抗者也得以充分陳述己見。開明的法律人如堀田真猿審判長反對以法律做為政治工具,判處十八名被告全部無罪。台灣人的政治結社,最後以「違反治安」的罪名,判處三到四個月的刑期。
同樣的場景在五十五年後重演,但結果大不相同。一九七九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國民黨政府對反對運動人士發動大逮捕,隔年進行軍法審判。這次,黨外運動人士並未如日治時期的前輩們組織政治結社,只是在高雄舉辦戶外遊行,就被以「叛亂罪」起訴。更恐怖的是,已經被捕的林義雄家中竟被侵入,老母親與雙胞胎女兒被殺害,台灣社會為之戰慄。在國民黨統治下,司法人員全部噤聲,沒人像日本時代的堀田審判長一樣勇於做出良心判決。美麗島事件八名軍法被告分別被處以無期徒刑到十二年有期徒刑的重刑;另有三十多人遭到司法審判,判處不等刑期。
p.256
一九四七年八月十一日,原本因「漢奸」檢舉被捕的辜振甫等人,轉而以「戰犯」罪名受審。警備總司令部戰犯軍事法庭以辜振甫「陰謀竊據國土」罪判處二年二個月徒刑,許丙、林熊祥以「共同陰謀竊據國土」罪名判處一年十個月徒刑。但是「戰犯」罪名,追究的是戰爭時期破壞和平、違反人道等犯罪行為,辜振甫等人的獨立運動發生在戰爭結束後,為何能納入戰犯罪行?戰爭結束臺灣人不願投降,卻被處以「竊據國土」,到底是竊據誰的國土?又與戰犯何關?真是奇怪的判決啊。
這正是戰後臺灣人艱難的處境。祖國統治者以「漢奸」罪名追究日治時代對中國的忠誠度,盟國則以「戰犯」罪名清理臺灣人在戰爭中的責任,因為台灣主權未明,臺灣人身分未清,所有倒楣事都到頭上來。
p.324-326
二二八事件對臺灣社會造成重創,數以萬計的社會菁英與青年學生,在動亂中遭到報復性的濫殺。一九四七年四月,警備總部整理了〈二二八事件叛逆名冊〉,一千餘名各地仕紳都在「叛逆」之列,林獻堂排名第一。
儘管如此,林獻堂在二二八事件中保護財政處長嚴家淦;雖被推舉為臺中二二八處理委員會委員,並未積極參與,終於未增追究。三月十四日,躲藏許久的臺中市長黃克立復出,林獻堂應其所請,籌備國府軍隊進入臺中的歡迎事宜。後經國民黨臺中黨部以「深明大義,守正不阿,擁護本黨,分化奸徒力量」為由,舉為有功人員。一九四七年五月十六日,臺灣省政府成立,魏道明出任主席,林獻堂被任命為十四位省府委員之一。
一九四九年國民黨政府在國共內戰中兵敗如山倒。陳誠在危急中出任臺灣省主席,強力推動三七五減租、強徵大戶餘糧。林獻堂身為大地主,陳誠的政策嚴重衝擊他的財產及經濟能力,因此屢次表達反對意見。陳誠公開表示:「倘有專為自私利益打算,企圖阻饒者,那麼,本主席為極大多數人民生活之改善,與社會真正安定,決心排除這種障礙,嚴重懲處這班不良分子!」甚至威脅說:「刁皮搗蛋、不要臉的人也許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總不會有!」
(中略)
陳儀在一九五○年六月方遭處決。但是,陳儀之死並非為事件負責。二二八事件後,陳儀未受到懲處,他回到上海,一九四八年奉派為浙江省主席;一九四九年國共內戰中,國民黨軍隊敗相已露,陳儀策動其義子、時任京滬杭總司令的湯恩伯開城投共,卻被湯恩伯出賣、密報保密局。保密局待補陳儀後,押解臺灣,一九五○年六月十八日在臺北執行槍決。蔣介石處決陳儀,是因為陳儀投共。當年誣指二二八事件是共產黨煽動而大開殺戒的陳儀,最終自己卻因投共而死,真是莫大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