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當代台灣社會的族群想像
作者:王甫昌
ISBN:9789572899014
出版:群學
___
內容簡介:
在今天台灣社會中,對於社會科學研究者或是一般人來說,「族群」是一個耳熟能詳、也似乎對社會生活有重大影響的事物。 雖然一般人對於「族群」所指涉的意義並沒有共識,也對於自己被歸類到那一個特定族群或甚至台灣到底有沒有族群,有哪些族群,可能都沒有一致的看法。但是,不可否認的,每隔一段時間,特別是在選舉期間,由於不斷的討論與爭議,族群似乎又會對於一般人的生活、甚至對於人們之間彼此的觀感,產生重大影響。除了選舉之外,在關於國家認同(統獨議題)或是歷史 詮釋問題(歷史教科書)的爭議,人們也經常自覺或者是不自覺將族群做為理解這些事務的一個重要參考架構。
到底「族群」是什麼?我們應該如何去理解這個現象以及它對於當代台灣社會的影響?這是本書希望能夠回答的問題。
作者在自序提到,這本書設定對象是高中、大學的學生,或者沒有修過社會學的成人。讀完我覺得作者有成功,這是一本毫不艱澀的小書,順順讀三個小時內可以讀完,另外無論是行文方式、思考邏輯,都給我一種接觸到知識的快樂,感受到純粹被一個思考給啟發的感覺。很棒。
幾個紀錄/或者有趣的心得:
1.本書為2003年出版,書裡提到的「新住民」指的是外省人,而二十多年後的現在如提到「新住民」則會讓人聯想到的則是中國、越南、印尼、港澳、菲律賓(且通常以女性為大宗),詞彙和定義果然是持續會變化的東西啊。
2.我特別喜歡作者在結論裡提到「為什麼這樣的思考方式(族群意識)在當下出現?它期望達到的當下目的是什麼?」,啊真是非常社會學式的結論啊(笑)。在網路時代總是二元對立,各種留言如情緒炸彈的轟炸下,這個提醒相當實用,可以讓我應用在各種情境,試著冷靜思考。
3.本書p.54提到,台灣四大族群分類的說法,大概是在1993年之後由葉菊蘭及林濁水提出。而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996年成立,客家委員會於2001年成立。
我很好奇這樣的族群想像,及各種族群運動,是否進而催生部會的建立,而達到實務上資源的分配?(有部會就會有預算、人員編制、業務)
4.搜尋這本書時查到葉高華老師對這本書的勘誤,一併附上(網址:https://medium.com/@kohua.yap/%E7%95%B6%E4%BB%A3%E5%8F%B0%E7%81%A3%E7%A4%BE%E6%9C%83%E7%9A%84%E6%97%8F%E7%BE%A4%E6%83%B3%E5%83%8F-%E5%8B%98%E8%AA%A4-b88caa40c051)
D*
___
自序vi-viii
我們認為,族群所以引發這麼多爭議,是因為一般人對於族群現象的特性與本質,有著太多誤解。不但認為台灣有族群問題的人有誤解,認為台灣沒有族群問題的人也是。台灣社會中充斥著各種關於族群現象的迷思與價值判斷。
認為台灣有族群問題的人(通常是自認為「弱勢族群」者),通常將族群視為歷史源遠流長、具有特殊文化、而且界線明確的團體。這種「將族群當做團體」的迷思,使得族群運動者往往賦予自己「族群」的歷史與文化神聖的地位,也不願意輕易妥協。對於族群「過去」的不同見解,因之成為衝突的源頭。
認為台灣已經沒有族群問題的人,則相信「四十年來,本省人與外省人經過交友、工作與通婚,省籍界線確實已明顯的趨於淡化」1、「在一般人日常生活的互動中,族群早已不是問題;只有在選舉的時候,因為政治人物的動員,族群才變成問題」。這種可以稱為「政治人物挑撥論」的迷思使很多人相信,隨著族群之間文化差異的降低,族群問題也應該隨之消失。繼續談論族群差異或不平等的問題,將會挑動族群意識。因此,政治人物為了權力,訴諸動員成本低的族群情操爭取民眾的支持,是極不道德的作法。指責別人從事族群政治動員,成為另一個衝突的源頭。
以上這些迷思與誤解,使人們忙著對族群現象做價值判斷、或譴責「少數」的政治人物,而少有時間探究:為什麼在一個講求個人成就、身分多元化、且個人社會地位與地理位置極端流動的現代社會中,族群仍然有如此大的影響力。我們認為,「將族群當作團體」的看法,使我們不能充分理解族群做為一種人群分類想像的當代社會意義;而「政治人物挑撥論」的解釋高估了政治人物的煽動能力,也低估了一般民眾的自主性與理性。這些迷思與誤解,使人們在接受族群和諧的價值下,卻經常不自覺的在言語或行動上強化了衝突。
要改變這種狀況,可能必須由重新理解「族群」在當代社會中的意義開始。為了要和上述兩種迷思對話,本書提出「族群想像」的概念。
以「族群想像」的角度去理解族群現象,是相當晚近的發展。19 世紀末工業化初期,大多數的社會科學研究者都曾經預測,類似「族群」或「家族」這樣的歸屬性身分,將會被新的成就性身分,如「教育」、「階級」、或「職業」所取代,而逐漸失去其社會重要性。1960 年代以後,由於高度工業化國家中族群意識的復甦蜂起,這樣的預期逐漸受到質疑。過去二、三十年來,國內外的社會學、人類學、與政治學的研究者,對於當代世界各國「族群意識復甦」現象,開始提出新的解釋。這本書的主要目的,就是介紹這些新的研究成果,並且站在前人的啟發上,提出「族群想像」的分析角度,希望它能提供讀者一個理解「族群」現象的新觀點。
p.4-5
關於「族群」,有一個最引人注意、與其他團體最不一樣的地方:族群對於成員凝聚力的要求,以及它對於成員行為的影響力非常大。近代人類社會中有許多重要的衝突,都是以族群的名義進行。最近的例子是南斯拉夫內戰,波士尼亞發生了「族群淨化」的滅族行動。
(中略)
為什麼族群或民族有這麼大的力量,可以促使人們去做這些不尋常的事情,而且還得到國家或民族的讚揚?我們可以將族群與其他團體比較一下。一個人如果是為了自己的族群或是民族而犧牲、殺人,我們會稱他為烈士或英雄;可是一個人如果為他所參加的自願性社團(例如跳傘俱樂部或滑板俱樂部)去犧牲或殺人,我們可能會認為他精神有問題。每個人都屬於很多團體,有哪一個團體對個人效忠程度的要求是這麼高?在目前一般社會的規範下,只有族群與民族。所以,族群顯然有一些與其他團體非常不一樣的特質。
p.10
現在一般研究者對於族群所下的定義,可以簡單的敘述如下:「族群是指一群因為擁有共同的來源,或者共同的祖先、共同的文化或語言,而自認為、或者被其他人認為,構成一個獨特社群的一群人」。這個定義很清楚地是用兩個標準來看族群,第一個是這群人被認為擁有的共同文化或是共同祖先與來源。很多研究者認為這是強調比較客觀的因素,族群有一些可以清楚看到的、與其他群體有差異的特質。第二個界定的社群,也得到其他的人認可。這其中牽涉到一個主觀上互相認定對方是不是構成一個族群團體的社會過程。如果由這個定義來看的話,我們可以發現:族群相對於其他團體的認同,最獨特之處,在於它是以強調成員之間的「共同來源」或「共同祖先」(common descent),做為區分「我群」與「他群」的標準。
族群所認定的「共同祖先」與「共同來源」究竟是真是假,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重要的是,如果一個群體認為自己有這樣的共同來源,就足以構成他們的族群想像。必須強調的是,我們事實上沒有什麼客觀的標準,可以精確無誤地決定某一群人是不是構成一個族群,或是一個社會當中有沒有客觀存在的族群。所謂的「共同文化」、「共同祖先」的說法,往往必須訴諸歷史與文化材料的證據,而這些材料中其實通常都有太多的模糊地帶,可以支持不同的詮釋立場。因此,企圖去尋找某一族群的「本質」(不論是「文化的」或是「血緣的」),通常都是徒勞無益的,甚至容易引發不同立場者之間的對立,而形成族群衝突。因此,關於族群的「本質」是什麼,不是我們在思考族群現象食應該問的問題。我們應該問的是:人們是不是以族群分類的方式,思考自己與別人的差異與關係。在面對這個現象時,我們要分析的是:當人們宣稱自己或他人是「族群」時,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區分自己和別人的差別?
p.15
「不公平認知」通常是「弱勢者」的意識。只有弱勢者才會認為自己受到的這些待遇是與其文化身分有關。優勢者通常不太會認為自己構成一個族群,也不會認為自己得到的較好報酬與自己的(族群)身分有關。
p.36
族群意識的建構是族群運動的結果,更可以說明多數族群分類都是當代的分類。很多族群運動者通常會宣稱,自身族群的形成,是因為族群的祖先在數百、甚至數千年開始移居到今天所在的地方,而後因為土地特性與生活型態的關係,發展出一種新的文化,今天族群正是繼承了這種文化。這似乎暗示:眼前族群的存在,是因為過去的歷史經驗或文化因素造成的。然而,事實可能不是這樣子。文化與族群的關係可能是反過來的:是因為今天區分人群的需要,才使我們去追溯歷史,才去強調某些歷史細節與文化內容;而這些區分人群的做法,才是讓這些差異被凸顯出來的一個重要因素。
p.45-46
族群認同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它可以讓人們覺得自己歸屬到一個有傳統且有未來目標的大社群中。為什麼人需要歸屬到一個較大的社會裡面呢?在這個問題上,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的看法值得參考。
(中略)
涂爾幹認為,讓個人歸屬到一個社會或一個團體,是解決個人生命有限所帶來的破壞性最好的方法。個人對於團體或社會的歸屬或認同,就足以讓個人在生命有限的狀況下,還願意為它努力,因為個人的努力都是為了一個比自己大的社會,而不是為了自己而已。
對於團體的歸屬感可以說明為什麼「族群」做為團體認同,會產生這麼神聖的驅動力量。個人如果認為自己對於群體的歸屬,可以讓個人有限的生命有意義延續下去,個人生命的意義就寄託在團體之上,因此,如果有任何人侵犯到群體光榮的話,個人會不惜一切代價、甚至願意為團體殺人或犧牲自己的性命去抵抗。在這種狀況下,對於群體光榮的打擊,會被詮釋為對個人生命價值的質疑。這或許能夠說明,為什麼民族主義者總是會強調自己民族的光榮、過去有哪些偉大的人、現在遭受什麼樣的苦難,造成這些苦難的敵人是誰,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夠回復族群或民族過去的光榮。這種說法為民族(族群)帶來了神聖的色彩。類似「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這種口號,在族群認同上,被賦予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色彩。這也正是族群或民族何以有這麼強大的動員力量與凝聚的力量的重要因素。
p.51
「族群」並不是因為有一些本質性的特質(例如血緣關係或語言文化特質),所以才「存在」。族群團體其實是被人們的族群想像所界定出來。
p.159
台灣過去這些族群意識的建構,似乎都有明顯的「族群對抗」做為目的。也因此,每一種弱勢的族群意識中,似乎都隱含著一個主要對抗的對象。也因此,「本省人」的族群意識是相對於「外省人」、「原住民」對「漢人」、「客家人」對「閩南人」。這些對比性的族群類屬,在不同狀況下產生,也在不同的層次針對不同的「族群」運作。
p.169
我們強調運動者在「族群論述」上的建構性、主動性與當代性,則是希望指出:運動者所謂根據「歷史」而產生的族群認同與使命的神聖感,事實上是一個迷思(神話)。而且運動者對於「歷史事實」的爭議,事實上是難以解決的。因為,除非是完全錯誤或捏造的史實(這種狀況不多),否則同樣的史時通常可以支持不同的歷史詮釋觀點,其差異在於選擇性地強調或遺忘某些歷史事實,來支持一個簡單明瞭的史觀。因此,真正造成爭議的,通常是現在的「歷史觀點」(例如,「台灣人是不是中國人」),而非過去的「歷史事實」(例如,「中國何時開始在台灣設官府進行有效的統治?」)。這種爭議是立場選擇的問題,而非事實的問題,因此很難說服持不同意見的對手。更重要的是,族群運動者在關於族群的歷史之辯論中,因為假定族尋文化與歷史的神聖地位,所以不願意妥協,甚至以壓倒不同意見者為目標,而使得這樣的爭議充滿激情。
p.173
如果能夠明白:族群意識的建構,不是在喚醒一個「沉睡的」、「既存的」族群認同,而是在創造一個「嶄新的」、「從未真正存在過的」人群分類思考方式,那麼,我們或許比較有可能超越關於誰是、誰不是族群的文化或歷史內容的辯論(這種辯論通常不會有結果),而真正去面對:「為什麼這樣的思考方式(族群意識)在當下出現?它期望達到的當下目的是什麼?」的問題。也唯有如此,我們的社會才可能由族群意識的形成所代表的社會警訊中成長與改進,而不至於陷入看起來永無休止、隨時都可能、也可以被挑起、弄得所有人都一身泥濘、甚至可能滅頂的族群對立的泥沼之中。
